为加强亚博取款快速安全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学院基建项目依法合规地开展。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椭笔舻ノ换窘ㄉ枇风险防控手册》,结合学院基本建设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一)决策阶段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1、校园总体规划、修建性详规、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校园内土地利用和单体建设项目立项等,应进行相关专家委员会讨论而未进行的,未提交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
2、基建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标准、工程概算等未提交主管院领导或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的。
(二)勘察设计阶段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1、未经审批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提高设计标准,造成投资超可研或初设批复投资额度的。
2、未经招标直接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或勘察设计单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
3、分解、拆分基建工程项目规避招标的。
4、利用职务便利,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5、与设计单位串谋,故意在施工图设计中埋下设计变更隐患,限定或指定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为个人谋求不当利益的。
(三)建设准备阶段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1、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中介服务机构、设备材料采购等,未依法进行招标,或把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的,或将项目分解拆分成若干部分规避招标的。
2、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招标人,擅自改变评标标准和办法,版主特定投标人中标的。
3、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4、未按招标文件订立基建项目合同,导致学院利益受损的。
(四)项目施工阶段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1、纵容施工单位将基建项目违法分包、转包的。
2、利用职权插手施工单位材料、设备采购、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未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程序,组织隐蔽工程验收,违反规律,压缩工期,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
(五)竣工验收阶段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1、未按工程验收标准、规范、程序,组织竣工验收的。
2、未全力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履行工程缺陷责任的。
(六)资金支付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1、建设资金未按合同规定和审批程序支付工程款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纵容施工单位虚报和伪造工程结算文件骗取工程款项,谋求个人私利的。
二、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学院基建项目将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整体装修、功能改造等基本项目,全面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审慎选择招标代理、设计、建设、审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的单位。严格基建程序,重点做好项目决策、勘察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款项支付等阶段的风险防控工作。
(一)决策阶段的风险防控流程
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学院发展需要提出合理的建设意见。基建处结合外交部、财政部等主管部门的项目申报要求,汇总学院每年的建设指标和参数,经基建处负责人初审后形成项目建议书,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从而形成正式项目建议方案上报。其中,重大建设项目需上报学院党委会通过后,方可向有关部门报请批准。存在重大分歧的项目严禁擅自决策。
(二)勘察设计阶段的风险防控流程
严格遵守基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设计审查管理责任追究等规定。基建处对方案管理实行限额设计,根据使用功能和学院需求,并在资金批复额度内,委托设计单位实行限额设计。设计概算不得突破项目投资批复的额度,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通过设计谋求不当得利。
(三)建设准备阶段的风险防控流程
严格遵守基建项目相关的规定,依法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有关规定。强化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基建处负责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核准手续,财务处负责落实项目资金。基建处负责按照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协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并由基建处负责人初审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流程实施招标、评标和定标。中标人确定后,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为依据,合同经基建处负责人初审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签署合同。合同签署后按照有关规定报北京市建委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防控流程
严格遵守建设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工程管理人员从业要求、材料报验抽检、设计变更、索赔管理、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监理、隐蔽验收标准等规定。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现场不符无法施工的变更,无论哪一方提出,均需出具详细书面报告,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共同确认签字后,经基建处现场负责人审核后,报基建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变更不增加大额费用的,由基建处现场负责人审核,基建处负责人审批;变更增加大额费用的,由现场负责人审核,基建处负责人初审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五)竣工验收阶段的风险防控流程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验收条件、程序、标准、规范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等规定。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或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编制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单位核查工程竣工总结报告,组织初验并对工程质量作出等级评价;基建处在项目管理单位协助下,组织市(区)质检站、消防局,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并院内使用单位、后勤办、保卫处等组成验收小组,实施正式验收。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内容后,且施工资料经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基建处审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由基建处正式交付后勤办及其使用单位,完成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六)资金支付环节的风险防控流程
严格遵守建设资金成本经济合理化、资金支付审核程序合规、工程预决算审计到位等规定。工程款拨付前须由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供整套完整的申请资料,监理单位签署工程质量意见并签章,经项目管理单位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核认可后,基建处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基建处负责人审批。由基建处起草工程款项的支付申请,由财务处核对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财务处按照规定支付。
工程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将全部原始竣工结算资料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后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章后,报项目管理单位审核签字,再经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基建处负责人初审后将工程结算报告报主管院领导审批,最后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一致签章认可后,财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3个月)完成最终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未经审计不得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三、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监督
1、切实加强大型基建项目建设监督工作的领导,组成由学院院长任总指挥,书记和主管副院长任副总指挥的领导小组。
2、基建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学院“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规范基建工作流程。
(1)按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及外交部主管部门的要求,拟建设工程项目需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经过党委(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进入具体实施阶段。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专家咨询制,委托具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对建设目标、内容、方案等,从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角度进行多方案的综合分析论证。
(2)严格规范基建项目招投标程序。自2013年以来,基建处所有工程项目,200万元以内财政资金项目均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200万以上资金项目,不论是财政资金还是学院自有资金,均采取市场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求基建处全体人员不参与评标,不推荐队伍,从而从源头上严格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3)严格规范基建项目技术合同的签订管理。在签订相关工程合同时,必须是由基建处正、副处长审阅签字,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签订;为充分维护学校利益,严禁一人代表学院基建处同有关单位谈判合同。合同签订后,正本由基建处保存,工程结束后一并归入工程档案。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要求必须同时签订廉政合同。
(4)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基建处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不仅自己把关,而且聘请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全过程参与施工管理,同时聘请专业审计咨询公司参与工程的全过程监控,实施工程项目跟踪监督、跟踪审计制度,实现全过程监察。在工程实施中严格要求所有项目参与工作人员不准推荐材料供应商。
(5)严控工程款项的支付程序。基建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财政付款规定,工程款的支付进度符合现行施工进度,由监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同时签字同意后方由基建处审核,并会同财务处严格控制工程款支付。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时,必须按合同、按程序办理,杜绝超额付款现象。
(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
基建处根据工作实际,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对基建处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新制定了《亚博取款快速安全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亚博取款快速安全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亚博取款快速安全日常基建工作流程》、《亚博取款快速安全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亚博取款快速安全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亚博取款快速安全基建处工程巡视管理制度》、《亚博取款快速安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修订了《亚博取款快速安全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亚博取款快速安全基建工作廉政制度》、《基建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文件,使我们的规章制度更完善、更明确、更具操作性,从而使得基建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强化监督检查
学院基建项目将全程接受外交部主管部门、学院党委和纪委以及全院教职工的监督检查。加强所有参建人员的纪律观念和意识,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建筑安全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问责、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规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本实施办法自即日起实施。